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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捷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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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捷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序    言

     

    欢迎您加入到我们这个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的团队中来,共同参与公司的建设和未来的发展。

     

    第一章  入职指引

    一、分公司概况

    厦门捷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交集团旗下中交三航局厦门分公司,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水运工程甲级和水利岩土、混凝土甲级资质,以及公路工程乙级资质、市政材料资质。公司可检项目范围大项目达50项,参数达600多个,为福建省交通行业中资质等级高、资质种类全、业务范围广、规模大的一家专业检测机构。 捷航公司的业务内容主要为:各种工程建筑材料的品质检测、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和监测、桩基检测、砼和金属结构无损检测,以及工程加固补强和防腐等特种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内容齐全,专业覆盖面广。

    作为一家专业检测机构,捷航公司始终铭记自身的使命和责任,长期以来秉持“诚信为本 质量为重 追求精准 实现公正”的质量方针和“科学 严谨 负责 公正”的行为准则,有效运行公司的质量体系,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职责,对内致力于全面提升技术实力,科学强化各项技术,对外积极跟进工程需求,勇于创新,拓展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凭借着较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科学规范的管理及优质到位的服务,承接了福建省及其周边地区水运、公路、铁路、市政、水利、电力等各种类型规模的土建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本省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工程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自身不懈的努力和政府部门的有效规范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捷航公司已成为一家本地区交通行业中在人员设备规模、业务范围、技术实力以及市场占有率各方面均名列前茅的有着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的检测机构,正在以求实创新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行动,为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基本建设和经济发展奉献着智慧和力量。

    二、招聘

    ㈠公司本着“设定条件、公平竞争、注重能力、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招聘公司发展所需的各类员工。

    ㈡管理岗位、生产操作岗位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招聘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实施。

    三、录用基本条件

    ㈠满足被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的基本要求。

    ㈡能够适应施工企业流动施工的特点,服从公司的工作分配。

    ㈢具有团队精神和沟通协作能力。

    ㈣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或应聘岗位禁忌的疾病,能够适应露天、高空、水上施工作业。

    四、录用  

    ㈠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应在指定日期到分公司技术开发部报到。报到时,应根据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填写相关招录登记表。

    被录用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公司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㈡当员工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邮政编码、户籍关系、婚姻生育情况、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联系电话等信息有更改或需补充时,应及时向技术开发部报备,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备所造成的个人利益受损公司概不负责。

    五、试用

    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将接受1-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将会得到主管或老员工的指导。试用期内将决定新录用员工是否适合工作岗位要求及符合录用条件,在此期间,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对员工的试用情况、发展潜力作出评估,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达不到公司的工作要求、录用条件或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公司将依法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理由。

    第二章  员工守则

    本守则体现了公司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熟知并遵守。对于本分公司的员工来说,遵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分公司的行为准则是成为合格员工的前提。任何违背这些守则的行为都可能损害公司和员工的声誉,故违背行为将基于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得到及时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作纪律和团队精神

    1、  爱岗敬业,尽职守责,服从工作分配和任务安排,保质按期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服从领导,严于律己,遵循管理程序,遵守规章制度。

    3、  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进展,勇于分清是非,承担责任,不推诿回避含糊行事。

    4、  以企业利益为重,顾全大局,善于协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关注企业发展,就企业发展和具体工作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6、  尊重事实,尊重数据,不弄虚作假,不篡改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7、  坚持原则,不受来自行政、经济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坚持行为的公正性、独立性、真实性。

    8、  遵守劳动纪律,不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9、  当因故无法按时上班或工作时间需离开半小时以上时间时,应事先如实向规定的主管人员请假,征得批准,并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交代,以使相关工作不受影响。

    二、工作作风和职业精神

    1、努力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科学、耐心细致、规范有序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以精细化的工作作风来追求高品质的工作质量。

    2、注意养成勤于思考,注重观察、善于总结的工作习惯,在注重工作质量的同时,注意改进和提升工作效率。

    3、发扬敬业守信、忠于职守、持之以恒、坚韧不拔、奋发进取、刻苦耐劳的职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勤于钻研探索,敢于攻克困难。

    4、善于学习,勤于实践,以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掌握工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和业务知识,并不断拓充知识,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现在和未来的需要。

    三、服务态度和职业礼仪

    1、尊重客户,尊重与公司有业务关联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客户和其他单位或个人。

    2、关注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尽力满足客户的合理合法要求。

    3、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和客户的交流沟通,遇有矛盾立即向上级反映以求妥善解决,不与客户发生语言和行为的冲突。

    4、热情待客,微笑服务,态度温和,语言文明,大方得体,礼貌周全。

    5、衣着整洁得体,发型适当,按公司规定时间穿着工作制服和佩戴工作牌。

    6、保持工作场所和个人物品整洁,养成工完料清的习惯。

    7、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商业活动。

    8、不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不在非吸烟区域吸烟;不在非用餐时间在工作场所用餐;不在接待客户时边进食边与客户交流。

    四、保密要求

    1、自觉履行为客户保密的义务,保管、保护好顾客提供的被检产品的技术资料、信息和检测数据结果,防止泄露,并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相关信息。

    2、自觉履行为公司保密的义务,公司一切未向外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经营策略、技术方法、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会议内容、统计资料、人员档案、工资薪酬等均属保密范围,员工均应自觉为公司保密,维护公司的权益。

    3、计算机的工作密码属员工个人掌握的密码,员工应注意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包括内部和外部人员)泄露。不打听别人的密码,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检测场所。

    5、日常保管好个人的工作资料和物品,未经许可,一般不使用、翻阅他人或未经公司授权使用的个人和公司的资料和物品,或向外出示、出借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物品,防止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泄密。

    五、内外特殊关系和利益回避

    1、员工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谋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行为的公正性和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时,方可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2、员工应谨慎处理客户等业务关联单位的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对于将影响行为公正或正确处置与对方的业务关系的宴请、交往,员工应予以谢绝。不得接受客户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的高消费宴请、娱乐等活动。

    3、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任何情况,员工都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关联的单位、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中兼职。

    4、不参与任何会与公司形成商业竞争的行为,不参与、支持、纵容任何有损或可能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活动,对发现的任何有损公司的行为,应主动汇报并制止。

    5、不参与和公司所检产品或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施工、技术咨询、推销供应等活动。

    6、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也不得在工作中存在直接的管辖和被管辖关系。

    7、员工推荐自己的亲属到公司工作时,应事先向公司申明亲属关系。

    六、员工关系和工作氛围

    1、营造和建立和谐、友好、坦诚、进取的员工关系和工作氛围,员工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促进,主动增进相互间的沟通了解。

    2、关心同事的困难和疾苦,主动热心相助。

    3、不斤斤计较,不闲言碎语,不在同事间制造矛盾、挑拨离间,不听信和散布不利团结、有损同事形象和利益的谣言。

    七、社会责任和公民意识

    1、遵章守纪,奉公守法,不参加任何涉及违法和不良行为的活动。

    2、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发展,培养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树立公民角色意识。

    3、倡导员工对国家、社会的奉献精神,赞赏和推崇正义和无私的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富有爱心,积极参与赈灾捐助活动。

    5、自觉培养公正、善良和诚实的人品,追求健康、崇高和充实的人生。

    第三章 员工管理

    一、工作分配与内部调动

    ㈠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工作分配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既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能有效地发挥员工能力;

    2.为员工提供有挑战性的工作机会;

    3.通过工作实践,发展员工各方面的能力,培养员工今后承担更大责任的能力;

    4.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㈡内部调动

    1.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所工作的基层单位、部室和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员工在不同的基层单位、部室之间的调动由技术开发部下达调动通知。接到调动通知的员工,须即行办理工作移交,在调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持调动通知到新岗位报到;

    2.若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员工由于个人原因而不去新岗位报到,公司将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核

    ㈠考核是对员工的各方面工作业绩做出评价,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及职位变动相关联。

    ㈡考核种类除了前述试用期考核外,还包括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业绩考核、晋升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

    ㈢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较差”、“不合格”或“不胜任”,公司将根据规章予以处理,包括要求进行整改、降低薪酬、调整岗位、停工待岗;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则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㈠员工在试用期间因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

    ㈡员工在试用期间可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开发部解除劳动合同。

    ㈢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员工变更、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员工在收到终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后、合同终止解除生效之前,仍属公司员工,须照常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

    ㈣除在试用期外,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基层单位,经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技术开发部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书面提出辞职之后、办理离职手续之前仍属分公司员工,须照常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

    ㈤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均应按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㈥本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离职流程

    ㈠技术开发部收到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后,可安排与其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及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㈡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应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到原所在岗位(部室)办理工作及财物交接。会签单经各交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完毕后交技术开发部。工作交接包括:资料、文件、经手已完和未完工作等。财物交接包括:报销分公司账目、归还分公司欠款、归还领借分公司物品(缺损的应折价赔偿)。及其他应交接的事宜。

    员工辞职或因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薪金结算至离职(离岗)之日,不享受当年度未考核发放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福利

    一、薪酬福利原则

    ㈠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管局关于薪酬福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按规定为员工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㈡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根据员工所相应承担的责任和对分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业绩表现,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在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坚持市场化、差异化的薪酬分配制度。

    ㈢公司对薪酬、福利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后实施,员工的薪酬、福利将根据新的薪酬、福利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薪酬组成及支付

    ㈠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不同实行不同的薪酬分配制度。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以标准工资+基本岗薪+绩效岗薪+施工地域补贴+加班工资+特殊奖罚为主的薪酬分配制度;中层以下人员实行以标准工资+岗位、技能、工龄津补贴+施工地域补贴+加班工资+ 绩效奖+特殊奖罚为主的薪酬分配制度。

    (二)公司对员工的技术职务、技能等级实行评聘分离的原则,员工的岗位、技术职务、技能等级等发生变化,按分公司的相关规定调整岗位、技能津贴标准。

    (三)公司的工资支付日为每月的20日。其中标准工资、津补贴(施工地域补贴除外)为当月预发;施工地域补贴、绩效奖、加班工资根据上个考勤月度的考勤情况计发。工资发放形式以银行转帐为主,现金发放为辅。

    (四)因企业机构或岗位调整、工作任务完成或岗位变化退出岗位的待岗员工,待岗时间不满1个月的,工资待遇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岗位技能津贴、工龄津贴标准全额发放;待岗时间超过1个月的,按厦门市岛内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扣除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缴费后,低于400元的按400元发放。因本人原因造成待岗或因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被停工待岗的员工,其在停工待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发。

    (五)公司按国家和公司规定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代扣款。

    三、社会保险

    从员工进入分公司起,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企业缴费义务。

    四、其他福利

    ㈠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一次常规体检。

    ㈡每年按一定比例组织员工疗休养。

    ㈢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规定给予年休假、探亲假;对遇有结婚、生育、患病、直系亲属过世的员工按规定分别给予婚假、产假、陪产假、哺育假、病假、丧假。

    第五章 工时、考勤、休假

    一、工作时间

    ㈠分公司根据施工企业的工作特点,按岗位性质的不同对中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辅助人员等,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㈡标准工时工作制为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周期按年或按项目工期计算。

    ㈢分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加班的,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分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二、考勤制度

    ㈠员工应按分公司或所在单位正常或临时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㈡员工上班期间需外出办理公务,应事先向直接主管请示。

    ㈢员工考勤由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由部门、班组考勤人员逐日进行考勤,员工休假应有经批准的请假条,月末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及请假条交劳资财务部汇总,考勤表和请假条为计算员工薪金待遇的依据。

    ㈣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旷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停发。

    ㈤员工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按规定给予过错通知或行政处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过两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三、休假制度

    ㈠员工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分别给予年休假、探亲假、产假、陪产假、哺育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㈡员工不论请何种假,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并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应因休假而影响工作。员工休假期满仍需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㈢除病假、产假外,员工请假应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原则下,由企业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生产时,所在单位或部门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责其改期请假。

    ㈣员工请假除患急病或特殊情况经证明属实外,应由本人亲自提前申请办理,不得随意委托他人办理、电话请假,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岗。患急病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所在部门或班组负责人说明情况,过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㈤员工假期结束或提前结束归队的,应在两天内到劳资财务部办理销假手续,归队不办理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㈥员工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请假逾期、续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或不到岗的,以及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不论时间长短均以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㈦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程序、审批权限及假期待遇按中交三航厦门分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员工培训与发展

    一、培训原则

    ㈠员工是分公司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司为不断增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将为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培训。通过有计划的培训和员工自我学习使员工具备当前和未来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得到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而公司也同样得到相应的回报。

    ㈠培训也是员工激励的一种形式,公司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将对工作表现积极的员工优先进行安排。

    二、培训方式

    ㈠脱产培训:由公司选派员工进行脱产学习。包括去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深造及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

    ㈡在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包括岗位培训、技术比武、专业讲座及师徒传、帮、带等。

    ㈢自我培训:员工利用各种载体获取学习资源,不断提高修养、开发自身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

    ㈣内部培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和各类岗位的工作要求,公司适时举办的各种内部培训课程。

    ㈤外部培训:为提高员工素质及职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公司将根据需要选送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

    三、培训管理

    ㈠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岗位分析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各层次的培训。

    ㈡由公司选送参加的培训,需办理培训审批手续,培训记录与结果存档。

    ㈢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考试,对取得相应证书的,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适当的奖励。

    ㈣培训费用与培训服务期:

    1.培训费用指由公司负担的因参加培训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津补贴和各种奖金、会务费、学费、资料费、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公司组织或选送的培训,费用按规定标准报销,培训不合格者自行承担部分费用。

    2.培训服务期是指员工因享受分公司提供费用的培训,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中约定的为分公司服务的期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离职,则须支付相关的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

    3.培训服务期根据发生的培训费用或培训项目而定,具体期限按培训协议确定。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晋升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较高;

    2.个人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业绩显著;

    3.年度业绩考核优秀;

    4.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承担职务的责任;

    5.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6.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良好;

    7.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第七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坦诚的沟通与合作。

    一、沟通渠道

    公司工会、技术开发部、劳资财务部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建议意见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意见调查

    公司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的意见调查,向员工征询对公司改革发展、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也可主动通过其它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所有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鼓励员工充分表达意见。

    三、信息沟通

    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通过公司网页、邮件、会议等渠道向员工通报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员工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能有效帮助员工个人成长。

    四、申诉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或对公司的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所在单位或职能部门申诉(分公司不接受员工亲属的申诉)。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应具名,否则有可能使有关申诉难以得到解决。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适当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负责人或部门申诉。

    员工申诉应遵循实事求是、逐级申诉的原则,不得以损害企业或他人声誉、利益等不当方式来寻求解决个人诉求。

    第八章  员工奖惩

    一、奖励

    ㈠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1.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节约资财、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3.在生产、施工、科研、设计等方面,有创造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4.在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保护公共财产,保守企业商业机密,防止事故或抢险救灾有功,使国家、企业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对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7.在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8.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取得成绩并做出贡献的;

    9.在积极维护企业荣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有显著成绩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职工获得公司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其本人档案。

    ㈢奖励的实施按分公司《职工奖惩暂行办法》执行

    二、处分

    ㈠对有下列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分公司或所在基层单位可对其发出过错通知书,或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的;

    3.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4.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质量事故、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有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走私贩私、敲诈勒索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利用职务或工作上便利,收受或索取贿赂,或非法占有企业、他人财物的;

    8.对检举揭发者或实施处理的经办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9.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职工或包庇犯错误职工的;

    10.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内打架斗殴、赌博、寻衅闹事的;

    11.偷盗或毁坏企业财物、他人财物的;

    12.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行为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㈡过错通知书为批评教育及过错记录的一种形式,职工在3个月内受到两次过错通知的,视同被行政警告一次。

    ㈢行政处分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对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职工在给予过错通知或行政处分的同时,并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本手册解释权归技术开发部。